林俊傑 - 可惜沒如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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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俗女養成記 2》陳嘉玲給我的啟示:真正的「在一起」不只是浪漫戲碼,更需要同步建立「我群感」

《俗女養成記 2》陳嘉玲給我的啟示:真正的「在一起」不只是浪漫戲碼,更需要同步建立「我群感」

 

「在一起」不是只有牽手看夕陽這些浪漫的戲碼而已。一段感情必須雙方同步建立「我群感」/生命共同體的意識,才能長久持續下去。

連續 10 個星期天晚上追看的《俗女養成記 2》剛剛落幕。

對比於第一季溫暖與輕鬆的調性,第二季較為濃烈而讓人情緒起伏。如果說第一季是清淡可口的蛋花湯,那第二季就是濃稠的酸辣湯了。

除了主角大小陳嘉玲之外,戲裡的女人都有「離家出走」的故事:

  • 想要做自己的阿嬤幫人看家,看似「離家出走」,讓全家虛驚一場。最後當阿公問她還會不會回家時,她說「結婚後我還有別的家嗎?」讓阿公很安心,但聽起來有些令人鼻酸。
  • 爸爸與初戀情人重逢,上演「類似精神出軌」情節,讓媽媽離家出走了好幾天。
  • 表面是人生勝利組的表姐洪育萱,因為被丈夫家暴而離家出走。
  • 陳嘉玲沒有離家出走,但她和男友蔡永森大吵一架,男朋友氣得在颱風夜離家出走。

其中,陳嘉玲和男友吵架的原因是,她沒有告知男友自己懷孕,便自行決定到婦科醫院墮胎,陰錯陽差地沒有執行,但男友對她完全沒有和自己商量就做決定這件事無法諒解,兩人因此而大吵一架,宣告分手。

這是個很有趣的性別議題,問題不在於應不應該、可不可以墮胎,而在於兩個人有沒有、能不能「一起」做決定

風雨夜的轉折

決定要墮胎的陳嘉玲以「我」為考量:「我的事業剛剛起步」、「我沒有準備好」、「我沒有足夠的錢養小孩」,雖然她那時已經和蔡永森同居,口口聲聲說她是為了兩個人的未來在努力、住的是兩人共有的房子,可是骨子裡她還是個「單身貴族」

在她當時的世界裡,蔡永森只是她的一個影子:跟她一起做了許多她想做的事,但沒有真正的議事參與權。

要不要生小孩對單身女郎來說,只需要一個人做決定就好;但如果有伴侶,而且也把自己與伴侶視為一個共同體,就不可能一個人做「要不要墮胎」的決定。

嚴格來說,決定墮胎的陳嘉玲那時並沒有和蔡永森結婚,身分與心態上還是一個單身女子,這樣做也沒有不對。但對於那時在心理上和陳嘉玲已經產生「我群感」(Weness)的蔡永森,連參與決定的資格都沒有,這踩到了他的底線,因此憤然決定分手。

後來陳嘉玲決定把孩子生下來(再度自作主張),並為了準備新生兒的費用,而將傢俱和房子賣掉(又是自作主張)。這段期間蔡永森跟她只是朋友,只能看著她做所有的決定,無權干涉。

一直到房子賣掉那一天,陳嘉玲發現自己只是嘴硬,其實根本不想賣房子、也不想和蔡永森分手,哭著找蔡永森,大喊其實她根本不想賣房子,但現在為時已晚:「這間房子已經不是我的了!你也不是我的了!」蔡永森回答:「房子是我買的,這間房子永遠都是妳的,我也是!」

就在這個充滿張力的復合橋段,我們看到了兩人關係的轉折。

突然之間,陳嘉玲不再自作主張,而蔡永森拿到了主導權:他決定買下陳嘉玲的房子、他決定讓陳嘉玲知道他還愛著她。

就在這個轉折點,陳嘉玲不再是一個「單身貴族」,而真正與蔡永森成為「我們」他們的關係也就此平順起來,女兒順利出生,劇尾陳嘉玲單膝下跪向蔡永森求婚,承諾要跟他一輩子在一起,而他也可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──當一名棒球教練。

每個走入婚姻的女人,或許在心理上都必須經歷陳嘉玲「脫離單身」的這種過程。

 

心態真正「脫單」,關係才會長久

拍拖的時候當然還可以是單身貴族,可以出差加班,只要約會時間準時報到,一起做約會該做的事就好:煮飯、吃飯、看電影、旅行、喝小酒、看電視⋯⋯

有的人結婚之後心態上還是跟拍拖時一樣,以「自我實現」優先,在心態上仍是個單身女郎,不同的是多了一紙婚書,換了一個地方睡覺。工作時還是跟單身時一樣拼命加班出差、家人暫時放在一旁。

如果碰到配偶有相同的心態,兩人在心態上都是「單身貴族」,自顧自招朋引伴遊樂、或拼命工作,當然沒有問題。

但如果其中一人想要成家(例如《俗女》蔡永森想要小孩、有個溫暖的家),而另一個人還是抱持單身時的心態,以事業第一,那這段關係就很難長久維持下去。

對於正在拍拖或在婚姻中的觀眾,陳嘉玲「脫單」的故事或許提醒了我們:

「在一起」不是只有牽手看夕陽這些浪漫的戲碼而已。一段感情必須雙方同步建立「我群感」/生命共同體的意識,才能長久持續下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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